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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杨柳井乡多措并举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良好风气

发布时间:2018-05-11 15:11:34   来源:文山新闻网广南县  

文网讯  近日,广南县杨柳井乡将省纪委、省监察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文件精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行为,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全乡群众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气。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做到全员知晓。为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精神,利用杨柳井乡召开近期重点工作部署会的契机,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文件精神,对操办范围、收受礼金礼品、报告要求、举报渠道、责任追究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其次要求各村委会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并将文件张贴到村委会显眼位置进行宣传。

二是明确纪律要求,强化领导责任。要求全乡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从简、节约、自律,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带头执行纪律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严格要求家属,严格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制止。

三是规范报告程序,落实承诺制度。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当履行报告程序,坚持“一事一报”原则,报告以书面形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宴请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宴请对象、廉政承诺等进行报告备案,由党员干部本人签名并作出相关承诺,并建立工作台帐。将备案作为廉政考察、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明确各部门是落实文件要求的责任主体,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能履行职责、不严格审核监督,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当事人,确保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和违规操办行为处理到位。

(代玉利)

编辑:王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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