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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轮岗制
发布时间:2017-03-24 15:14:06 来源:文山新闻网广南县
文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充实仲裁员对劳动保障仲裁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广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仲裁员进行轮岗锻炼工作,将仲裁员安排到与之相近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股等业务部门进行学习。
2017年以来,广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研究后,报经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同意,决定将部分仲裁员轮岗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股、公共人才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为期一年的工作和学习。仲裁员轮岗工作的实效不仅依托科学合理的轮岗工作方案,更依托于轮岗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广南县仲裁院轮岗仲裁员在轮岗期间既承担轮岗职责工作,也不定期参与案件办理,使仲裁员对仲裁案件情况有实时的了解,实现轮岗、仲裁“两不误,两学习”。
目前,全县已轮岗6人,通过仲裁员轮岗制度,锻炼和提高了仲裁员“善听、敏思、能言”的能力。
(吕越丹)
(编辑:程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