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曙光乡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实现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曙光乡采取四举措项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判前评估调查工作。
(图为调查评估对象家属)
一是迅速落实。曙光乡在接收到法院、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与被调查对象所在的村干部及派出所取得联系,积极主动到调查对象的家庭、邻居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
二是走访调查。对被调查人员邻居及家庭成员的调查,了解被调查对象居所情况、一贯表现和社会关系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和考察,听取家属及邻居的意见,是否敢于承诺担保该调查对象,若判缓刑给能配合监管,对社会是否还会造成危害,是否能按照社区矫正管理条例服从司法所管理,作为调查评估的依据,保证了调查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是建立机制。曙光乡对被告人或罪犯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时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人员中进行,公平公正进行评估,不准吃拿卡要,不优亲厚友,不得打击报复,不得任意扩大调查范围和人员,避免大张旗鼓,调查的情况和评估结论不得向被调查对象或他人透露,同时要保护好被调查对象的隐私发送,并按照保密要求传递,避免信息泄密,给调查评估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开展调查评估中中,结合宪法、社区矫正条例、激枪治爆、扫黑除恶、禁毒、治安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工作,使在开展调查走访时,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获得真实材料。在进行社会调查评估时,向被调查人员近亲属进行讲解,使其提前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以便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后的工作衔接。
(张德军 )
编辑:娄方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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